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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025年02月07日 星期五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张坂高速路出口开展“两客一危”和非法营运重点整治。
11月24日10时38分,一辆搭载三名乘客闽BD17709号江铃牌小轿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当即盘查,驾驶员谎称是搭顺风车。执法人员让司机出示手机配合调查,发现三名乘客中其中两名乘客通过“哈啰顺风车平台”预约,那另一名乘客是从何而来的?驾驶员又谎称说是朋友顺路搭车到泉州,未收取任何出行费用。执法人员便对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另一名乘客终于交代是从仙游汽车站东北门路边招揽上车,欲往泉州晋江机场,双方商定运费80元,运费到达目的地后支付。司机本以为可以通过这层关系蒙混过关,没想到在执法人员的较真下现了原形。
车辆行驶证显示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车转非,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和其它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程序暂扣车辆,经进一步调查,以《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给予行政处罚。